淮安城里有家客栈,老板娘孟千寻懒到不可思议,住进这里的客人,不需要付银子,只需要在夜里,讲一个故事。孟千寻习惯了躺在后院的那棵不开花的桃树下,一群人围着篝火,架着锅煮着浓汤,说着自己又在哪里听到的故事,鬼怪奇闻,红尘俗事。她自诩看破尘世,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身陷情爱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手缠红线的客人...
经典小说《红尘客栈梦归人》是咫尺之痕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孟千寻风烟烈,书中主要讲述了:淮安城里有家客栈,老板娘孟千寻懒到不可思议,住进这里的客人,不需要付银子,只需要在夜里,讲一个故事。孟千寻习惯了躺在后院的那棵不开花的桃树下,一群人围着篝火,架着锅煮着浓汤,说着自己又在哪里听到的故事,鬼怪奇闻,红尘俗事。她自诩看破尘世,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身陷情爱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手缠红线的客人......
“不过什么?”故事正抄得起劲的朱儿停下手中的笔,看向话头猛然顿住的孟千寻。
却见孟千寻正盯着客栈外窗间透过来的一丝光源,一动不动。
“天亮了?”朱儿瞪大眼睛挑眉。
这客栈因为孟千寻要闭关写话本,一早就隐去了,身在其中只闻黑夜,不见阳光,怎么会突然亮起了红光?
“有人来了。”孟千寻看着因为一夜忙碌,在手边早已冷掉的茶水,端起来呷了一口,试图压下那心头一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奇怪悸动。
茶是忘川河水泡的,孟千寻每次喝,都只喝到浓烈的苦味,但心中那抹悸动,却依靠着那盏忘川水稍稍缓解了。
只见往生栈店门缓缓开启,乍然华光大盛,差点亮瞎了孟千寻的眼。
红光不过一瞬,便悄然散去,入目的是一个人影。
广袖飘然,一身红袍,却并非是朱儿的那种赤红色,而是一种稍暗却同样艳丽的大红,更像人间成亲时,喜服的颜色。
然而,如此热切喜庆的颜色,孟千寻却丝毫感受不到欢喜俗气的意味,那人往那里一站,便只有清冷华然的气息。
因为逆着光,孟千寻看不清那人的脸,却眼尖地瞧见了那人垂下的右手中,一根轻飘飘的断线。
孟千寻看着那红线,感觉有点眼熟,却死活记不起来那是谁。
只见朱儿眼光一凛,皱眉道:“怎的是你?”
那人也讶然,却是很快恢复神色道:“凤凰,没想到你还活着。”
“朱儿,你们认识吗?他是谁啊?”孟千寻低声问道,同时身子不自觉的往后退,口中道,“看样子不像来做生意的,还那么浓的仙气……”
那人听见孟千寻的话,目光转了转,终于投向了孟千寻。
实在不怪人家才看见孟千寻,只是朱儿那一身红衣实在太过耀眼,而孟千寻的地府工作服,又是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中,一时间却是很难瞧见。
他的目光在孟千寻脸上停留了一瞬,眼神滞了滞。
那黑衣女子生了一双极其漂亮朦胧的眼睛。
朱儿曾经无数次数落过孟千寻那双眼睛,说这是琉璃灯安在了破瓦上,五官有四官都平平,白瞎了那一双好看的眼睛
不同于凤凰流光溢彩带着威严的凤目,孟千寻的眼睛波光潋滟,眼尾上挑,终年泛着朦胧雾气,让人看不真切。
这样得造物主厚爱的一双眼,连带着其他并不出彩的鼻口,竟然看着还不怎么难看。
“那是月老。”朱儿只说了一句话,就不再搭理孟千寻。
孟千寻一听就悚然了,月老??!
即使终年在地府干活,也挡不了孟千寻的八卦心,在地府和人唠嗑的时候,她倒也听说过这人。
天界但凡颇有地位的神仙,分为两种。
一种是先天神位就极其高的,在造物主创世时,就已经定好的神位,比如掌管太阳的阳神,掌天下音律的乐神,掌江河湖海的洛神等等。
另一种是众生的信仰或者执念,在充满变数的不断发展中衍生出新事物,然后由众神商议之后确定的新神位,像月老,文曲星,百花仙子等等。
当然,凡事无绝对,比如当初误服了太上老君仙丹的嫦娥,最终只能去守护月亮;再比如几百年前,那位大闹天宫的主儿,将玉帝老儿吓得直接封圣都不带喘气的……不过大部分的神仙,还都是在这两种的范围之内。
前者,别人见到他,会称一句上神,而后者,只能称一句“上仙”。
这中间的差别,相当于一个小公司老板和一个垄断市场的大总裁之间的差别,这其中要跨越的,是所有神仙都要望而却步的九道天雷。
而这月老,是千年之前,将自己的上仙称号,变成上神的天界第一人。
也就是说,这人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小身板,当初扛了九道天雷,还活蹦乱跳地成为了上神,这种程度的强悍,连玉帝都要给三分薄面的。
却听朱儿的语气,并不怎么好:“我当然活着,倒是你,一千年不问世事,现在跑来,想干什么?”
孟千寻紧张的拉了拉朱儿的袖子:“喂,朱朱,这可是月老,你说话别这么冲啊大姐……”
“我并不是来寻衅,只是,这位千寻姑娘,乱了我掌管的姻缘线。”那人走近,散了一身红光,隔着半个屋子,遥遥指着孟千寻道。
孟千寻当场就楞逼了。
喂,拜托,她只是一个退休的散仙啊,能不能不要这么吓人?
还有啊,什么千寻姑娘?她明明姓孟!
此话一出,朱儿也愕然。
“你干了什么?”
“我什么也没干啊!”孟千寻看着朱儿无辜地眨了眨眼睛。
“What?”朱儿的眉已经快要皱成一个倒八字。
“咳——”那人咳了一声,提醒道:“那顾莲芜与凤眠的红线,本来还有所牵连,如今,却是直接断了去。”
孟千寻对了对手指,半晌,终于想起来,在朱儿要吃人的目光中,低头羞涩道:“那个,顾莲芜姑娘说完故事以后,说她自己想忘记过往……我就给了她一盏添了忘忧草的孟婆汤……”
“……”朱儿嘴角抽了抽。
那人一听,随即了然,却是依然分毫不让地盯着孟千寻道:“如此作为,有违天道。”
孟千寻听着这话,突然就笑了,不得不承认,平日里没心没肺的孟千寻,笑起来更是薄凉。
“天道是你定的吗?”
那人沉默,隐秘的抽了抽嘴角,似乎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地上散仙的女子,说话竟是比凤凰还尖锐,虽然她的那双眼睛,确实是让他心头狠狠颤了颤。
“不是。”他沉默了一会,答道。
“那你还让那女子受那么多苦?你还让凤眠与顾韶茗扯线?她又不是渡劫又没有仙缘,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六道轮回的凡人,尽管命格确实凄惨,但你也不该将那凄惨,再上一层!”孟千寻想起那个满目苍凉,笑起来有沉莲叶一般风情的凡间女子,想起那样坚韧的疲倦风骨,心中突然对这人间,多了几分温情。
这是她在地府无悲无喜地递了一千年碗之后,首次对人间,产生了一抹温情。
孟千寻突然记起了几百年前,有人对她说,日后有空,就去人间看看吧。
想起那张毛绒绒的嘴,喝了不知多少忘川河水,也没能忘掉自己的执念,孟千寻眼中不着痕迹地闪过一丝怅惘。
这一刻,她突然相信了,人间,确实有它的独特之处。
却见那本该睥睨人间的上神月老,听完孟千寻有些气愤的反驳,神色突然顿了顿。
红光渐逝,宛如来时一般超然的身影,又悄然离去,只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话。
“下次莫要再如此,否则,休怪我不留情面。”
看着逐渐消失的红光,朱儿眼中意味不明。
孟千寻拉了拉朱儿的袖口:“我一时激动,说话有些过分了,这……没事吧?”
却见朱儿狠狠拍了拍孟千寻的肩膀:“做得不错,这家伙是我的仇人,就该这样怼他。”
“啊?”孟千寻不解。
“反正咱俩关系铁,以后要是再倒霉地见到他,只管往死里怼就好了!”朱儿眼中一抹狡黠,楚楚可怜道,“婆子,咱俩这么多年的好关系,你不会对那无情冷酷的家伙留情的,对不对?”
“额……好吧,”孟千寻看着朱儿的略微反常,没说什么,随口答应道,“你平胸你说了算。”
“你大爷!不准说老娘平胸!”朱儿叫嚣着抓乱了孟千寻的头发。
孟千寻一边躲避着狼爪的攻击,一边嘻嘻哈哈转移话题:“哎呀,快继续开工啦……”
………….
随着朱儿提笔的动作,孟千寻继续开口道:
叶凌凡看着少年脸上有些稚气和不解的神色,轻笑道:“不过……我身边还缺一贴身书童,你可愿跟着我?”
凤眠有那么半晌,是有些怔楞的,随即那不甘屈于人下的倔强骨气,便是又浮了上来。
只是,看着身旁眼神殷殷期盼的青衣少女,他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。
“叶家虽是富商之家,但藏书也是有不少的,你若是前来,便有机会读书识字。”叶凌凡看着小小少年眼中的挣扎,淡淡解释道。
“书?”凤眠还在挣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。
读书,是他多渴望的事情。
他现今最需要的,便是知识。
有了知识,他便可以入仕为官,他便能参加科举,他便能甚至平步青云,甚至功成名就,弄清楚自己的身世,还可以……娶了他日思夜想但又遥不可及的姑娘……
凤眠思量了几秒钟,当即喜道:“愿追随少爷。”
于是酒楼小厮小风,一下子变成了叶家大少爷身边的书童小风。
那管事的,当天回叶家之时,便被叶凌凡告知了自己的父亲,第二天便卷着铺盖灰溜溜的走人了。
至于张师傅,如今是在后悔还是在后悔,凤眠就不知道了。
其实他一开始,是很感谢张师傅的,他教凤眠做菜,给了他未来就算穷途末路,也不至于饿死的一份生存技能。
然而,危急关头这一时刻的抉择,却是彻底崩毁了这些日子,小小少年对他的感激与信任。
虽说凤眠知道,张师傅自己也是有苦衷,但他仍然接受不了这种程度的背叛。
他的感情,比任何人都要单纯,却也经不起任何试探和敲打。
而心性单纯的顾莲芜,这种毫无防备,毫无保留的付出与信任,正是触碰到了凤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。
顾夫人在叶家养病养了半个月,顾淮良几次想要回顾府的暗示,她权当做没听见,并且依旧不为所动。
不怪顾淮良如此,即使是叶家待遇不错,一大家子在一起也和谐,但骨子里大男子主义的顾淮良,却始终接受不了这种每日一处理完公务,便得往老丈人家跑的诡异状态,这种情况让他觉得,他是倒插门的女婿一般。
即使本质上,他也已经与这倒插门相差无几,但在心中,他却始终不愿承认。
不过,看着女儿与妻子脸上比在顾府多了许多的笑容,混杂着心中那一丝愧疚,顾淮良也是悄然放下了心中的微小芥蒂。
其实,叶家的气氛,比顾府一家三口的冷清,要好得多,他自己父母早亡,如今的团圆景象,倒是填补了内心某些地方的遗憾,连带着,也淡了去寻曲尘花和那农家少女的心思。
一整个夏天,在何师爷的三次吃瘪,凤眠不眠不休的发愤图强,还有叶府的其乐融融中,悄然度过了一半。
时光飞速,转眼便是乞巧节,顾莲芜作为家中唯一适龄的女儿家,顾夫人对她要出府游玩的要求,也是显得宽容许多。
仔细叮嘱了叶凌凡几句,便是依言放行。
叶凌凡有些哭笑不得,走在花灯摇曳,鱼龙齐舞的繁华大街上,他直觉自己做了俩小崽子的电灯泡!
看着顾莲芜在他身后与脱去书童服,着一身新裁蓝色锦缎的凤眠并肩而行,叶凌凡心中有些泛酸气。
颇有种自家养了十几年的水灵白菜,一朝被猪拱了的感觉。
不过,虽然凤眠这小子天资惊人,更是刻苦,但叶凌凡仍然细微地察觉到,凤眠小时候,或许是认过字,或者是被人教导过。
且据自家小表妹所说,第一次相见时,凤眠便是能识得和田玉佩。
叶凌凡隐隐感觉,这自家表妹所看中的小子,似乎别有一番身世背景,但尽管如此,他终究还是努力地晚了些。
自家小妹已经十三,再过两年便到了及笄之年,可以许人家了。
凤眠虽天资惊人,但要想在十五六岁便闯出一番事业,难!
行至河畔,顾莲芜一眼看中了一老爷爷摊上的精致河灯,在一堆造型的河灯里挑着。
凤眠看了半晌,从中挑出一盏精致莲灯:“这个好看些。”
顾莲芜笑:“那就是它了!”
刚准备掏出自己的荷包付钱,却见凤眠抢先一步,递了几个铜板给那摊位的老头。
相处的久了,顾莲芜也明白他那强烈的自尊,随即抿唇一笑,也不拒绝。
叶凌凡看着这一对小小的少年少女,失笑摇头,一时间,脑海中又浮现起一张艳若桃李,冷若冰霜的容颜,心底微微浮出一抹惆怅。